命名规范


标识符:

(1)用来标识变量,函数,类,模块和其他对象的名称。 1.由字母,下划线”_"和数字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另外不能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空格。不能使用内置关键字   命名规范: (1)模块名尽量短小,全部使用小写字母,可以使用下划线分割多个字母。如game_main (2)包名尽量短小,全部使用小写字母,不推荐使用下划线,可以使用点。如:com.mr.book等等 (3)类名采用单词首字母大写形式,如定义一个借书类,BorrowBook,即大驼峰 (4)模块内部的类采用下划线“_"+单词首字母大写风格的类名组成。例如,在BorrowBook类中的内部类,可以使用_BorrowBook命名。 (5)函数,类的属性和方法的命名规则同模块类似。 (6)常量命名时全部大写字母,可以使用下划线 (7)使用单下划线”_"开头的模块变量或者函数是受到保护,表示不能直接访问的类属性。在使用from xxx import *语句从模块中导入时这些变量或者函数不能被导入。 (8)使用双下划线“__"开头的实例变量或者方法时类私有的成员。 (9)使用双下划线开头和结尾的表示专有的标识,如构造函数 __init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