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金融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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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简称“DR”)是指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国外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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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J.P.摩根首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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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凭证的分类
- 无担保的存托凭证
- 有担保的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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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
- 存券银行
- 托管银行
- 中央存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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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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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而言,发行存托凭证能带来下列好处
- 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 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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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者的优点
- 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进行清算
- 上市交易的ADR须经过SEC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 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ADR投资者能及时获得,而且是以美元支付
- 某些机构投资者收投资政策限制,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ADR可以规避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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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存托凭证(CDR)
- 2018年3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托干意见》。市场最为关注的创新企业盈利指标问题首次得到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在使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股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
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2.1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
-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
- 金融工程用于证券及衍生产品的交易,主要是开发具有套利性质的交易工具和交易策略
- 金融工程的核心分析原理是无套利均衡理论,核心分析技术是组合与分解技术
2.3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类别
- 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
- 股权联结型产品
- 其收益于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股票价格指数相联系
- 利率联结型产品
- 汇率联结型产品
- 商品联结型产品
- 股权联结型产品
- 按收益保障性分类
- 收益保证型产品
- 非收益保证型产品
- 发发行方式分类
- 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
- 私募结构化产品
- 按照嵌入式衍生产品的属性不同
- 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
- 基于期权的机构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