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语法高级篇(博文分享)
注:本文摘抄转载自博主:https://www.cnblogs.com/deer-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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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
- 构造函数和原型
- 继承
- ES5新增数组方法
- ES5新增字符串方法
- ES5新增对象方法
- 函数进阶
1. ES6中的类和对象
1.1 创建类

1.2 类constructor构造函数

1.3 在类中添加方法

2. 类的继承
1.1 继承

举例1:
2.2 super关键字
![]()
1. 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举例:
但是这样就可以:
以下这样的写法也没错:
但是下面这样写就会报错:
上述举例说明,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就会覆盖从父类继承过来的方法,以下例子也是同样的道理:
2. 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普通函数举例

3. 子类继承父类方法的同时扩展自己的方法
![]()

以下这样的写法也是正确的,以下是子类有自己的构造方法,只是在自己的构造方法中调用了父类的构造方法:

注意:子类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以及子类,在自己的构造方法中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区别!
ES6中类和对象的3个注意点

对于1和2:
函数前面的this和函数里面的this都指向函数的调用者。
更深入的理解:
对于3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