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事件委派、事件捕获、事件冒泡


事件冒泡、事件捕获、事件委派

事件流

在浏览器发展到第四代的时候,出现元素嵌套多层,ie提出事件冒泡,网警提出事件捕获

后期w3c整合了以上两种方式,默认为冒泡流

原理

1.一个完整的JS事件流是从windows开始,最后回到windows的一个过程

2.事件流被分为三个阶段(1-5)捕获阶段,(5-6)目标阶段,(6-10)冒泡阶段 

上代码:默认冒泡


    

上代码:捕获阶段,稍微改动,b变成span元素了


    

接下来的代码自己想象


    

以上代码总结:

捕获阶段:首先window会获得捕获事件,之后往目标传递

目标阶段:真正点击的元素,如果写了捕获和冒泡事件会触发两次(捕获触发一次,冒泡触发一次)

冒泡阶段:从目标向window传递

特别说明:

e.target和e.currentTarget

target和currentTarget都是event上面的属性,target是真正发生事件的DOM元素,而currentTarget是当前事件发生在哪个DOM元素上

疑问:不使用addEventListener绑定的事件会发生在哪个阶段?

冒泡阶段

疑问:如果使用onclick那么它和addEventListener的执行优先级是什么?

如果触发的元素不是目标阶段那么谁先定义就谁先执行

疑问:如果事件在目标阶段是不受规则约束的,因为目标阶段不是捕获也不是冒泡

目标元素被点击,所有在目标元素上绑定的事件都会在目标阶段,在绑定捕获代码之前写了绑定的冒泡阶段的代码,所以在目标元素上就不会遵守先发生冒泡这一规则,而是先绑定的事件先发生【在目标元素上就不会遵循先发生捕获后发生冒泡这一规则,而是先绑定的事件先发生】

事件委派

性能问题:占用内存较大,必须先指定元素的事件处理程序,dom会被多次访问,影响页面交互就绪时间

动态绑定:动态增加的元素,事件无法绑定

事件委派到底选择使用冒泡还是捕获

理论上说,他们没有什么优劣之分,但是由于冒泡兼容低端浏览器,从兼容的角度来讲,推荐使用冒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