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


1.公安信息化基本概念

  1)什么是数据?

    是事实或观察的结果,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是用于表示客观事物的未经加工的原始素材

    是对客观事物的性质,状态以及相互关系等进行记录的物理符号或这些物理符号的组合

数据的三种形式: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根据是否有强的结构模式进行分类)

  结构化数据 例:表格

  半结构化数据 例:XML,网页

  非结构化数据 例:图片,视频

1.2大数据的特征

  规模庞大

  数据庞大

  变化频繁

  价值巨大但价值密度低

1.3数据的价值

开普勒的调和定律即是通过获得大量观测数据并分析获得的

记录(只是记录数据,不加以分析利用)——提取信息(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提取数据中蕴含的价值,就有助于人们了解事物的现状,总结事物的运行规律,并指导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

1.4信息

信息是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式,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反应,是客观事物经过感知或认知后的再现;是客观的,物理的,它有表层与深层,静态与动态,表面与内在,原始与加工,客观与主观等多种形式

1.5信息和数据的关系

信息与数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可以是符号,文字,数字,语音,图像,视频等。

  信息是数据的内涵,信息是加载于数据之上,对数据作具有含义的解释。

  1.数据和信息是不可分离的,信息依赖数据来表达,数据则生动具体表达出信息

  2.数据是符号,是物理性的,信息是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之后所得到的并对决策产生影响的数据,是逻辑性和观念性的。

  3.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信息是数据有意义的表示。数据是信息的表达,载体,信息是数据的内涵,是形与质的关系。

  4.数据本身没有意义,数据只有对实体行为产生影响时才成为信息。

1.6信息化

信息化是指培育,发展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

信息化要素: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信息安全

1.7公安信息化

公安信息化是指公安机关以基础设施升级,警务数据整合和业务应用流程重组为基础;以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感测技术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警务数据综合共享,业务流程优化规范以及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提升公安现代管理水平和战斗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为目标;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培育,发展并形成数字警务,智能警务,以加快实现公安现代化进程。

1.8公安大数据战略

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善于以大数据应用助推警务机制变革,积极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智慧警务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敏锐感知,精确预警。加快传统侦察打击手段的智能化改造,着力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侦查打击模式,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

2.公安信息化发展

2.1公安信息化发展历程

单机应用

金盾工程一期(2003-2006):主要完成公安基础通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基础通信设施主要包括有线网路,移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    网络)

金盾工程二期(2007-2012):在一期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充,扩展,完善和提高

警务大数据时代(2014-今):从前端感知,数据汇集,系统集成,情报应用,机制建设等全链条进行改革,真正实现情报主管警务,提升精确打防管控的能力。

现代警务所处的社会特点:
(1)各行各业正处于数字化转型期。

(2)警力处于无增长改善期。(警力不足的主要原因:1.基层警力明显不足2.社会治安状况增加了民警工作量3.犯罪手段不断升级)

(3)公安机关职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治理社会,打击犯罪,还扩展到日益增多的应急事件处理和反恐怖活动任务等方面。(大数据在恐怖活动预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是当前警务大数据如此重要的关键原因)

2.2公安信息化主要成果

基础设施:公安信息网络,无线集群网络,视频专网

支撑平台

应用系统:

2.3公安信息化演变规律

从信息化过程中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规律:

信息化应用促使应用意识的提高;信息化应用促使体系结构的完善;统一标准加快信息化建设

2.4公安信息化演变的关键因素

社会因素

科技发展

警员素质

警务变革

顶层设计

3.公安信息化发展

3.1公安信息化客体

公安工作涉及的一切对象:人,事,地,物,组织,时间,流程

3.2公安信息化主体

公安信息化主体:全体警务人员

3.3公安信息化建模

(1)建模意义

什么是模型?模型就是满足业务分析场景,对信息处理,数据分析和逻辑流程的抽象

(2)建模目标

把大数据技术与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相结合,构建操作简便,自动执行的业务分析模型,定期排查存在风险的驾驶人和机动车,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预警,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